院内外健康教育制度
发布时间:2022-09-21
院内外健康教育制度
一、医护人员开展院内和院外健康教育工作由领导小组主管,并将健康教育纳入各科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。
二、各科健康教育工作要有专人负责,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日常的健康教育工作。
三、各科室科主任总负责,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。
四、除做好院内教育工作外,对于医院统筹安排院外健康教育活动,科室要做好合理安排排班,积极支持。
五、健康教育工作对象: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,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、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,以及向社区、社会公共开展健康宣教工作。
六、健康教育的形式:
1.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室,解答来询者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,帮助个人避免或消除不良心里因素,做出健康行为决策,以增进大众的身心健康,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,咨询要留有记录。
2.发放健康处方。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,发放给病人,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。
3.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,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,利用宣传栏等载体,定期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、慢性疾病预防、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,同时,要通过送医下乡、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,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。
4.加强禁烟宣传活动,拒绝二手烟。积极创建无烟单位,充分利用 LED、电子屏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,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。
七、做好院内外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,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和完善。
八、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,做到条理分明,查阅方便,要有完整的院内外健康教育活动记录,应及时收集、整理、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、记录、总结、评价等资料,包括文字、图片、影音文件等,并妥善保存,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、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,提高健康教育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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